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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请各单位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和师德典型形成书面材料,于122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院办(行政楼609)。

联系人:吴桦       电话:58099462

479-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pdf

480-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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