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管理规定
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转)

发布时间: 2014-04-10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一次综合检验,更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平台。各院()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实际和科研课题,鼓励学生选择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相结合的交叉复合型课题,鼓励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课题,以使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知识与能力有更大的提高。

2.选题题目、内容、数据原则上每年需要有适当更新,每2年要有明显更新。

3.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要求,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拟订工作进度。

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需通过各院(系)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审议,并经系主任审定,学院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末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

6.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由多个学生合作完成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在题目上添加副标题,指明每个学生的任务重点,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又有各自的特点。

7.学生可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必要时应征得学生家长同意;

(2)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格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配备校内的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 校内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4) 学生所在专业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在学院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8.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毕业实践严格按照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深入企业,独立完成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该与企业生产实际相关,保证在企业开展现场实践和课题研究,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的培养。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协助指导。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院(系)要指定校内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2.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写作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时间为每周不少于5小时或至少2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对学生的周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对在校内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指导尽量采用见面交流方式,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指导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交流方式。

4.指导教师应及时登录“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网上审核学生填报的周进展记录。

5.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主动与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返校之前,须完成对论文的审核和评分工作。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努力学习、虚心求教,注重锻炼和培养实践与创新能力,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学生要参阅一定数量的新技术资料(文科学生建议进行一定的社会调查),要符合规范地运用于毕业设计(论文)之中。

3.学生应及时登录“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网上填报周进展记录,严禁集中填报。

4.毕业设计要有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和有关标准图纸,毕业论文要有一定调查研究的综述和论点鲜明的研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成果。

5.学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已经获得免试推荐外校研究生资格,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6.集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集中期间应保证在校和出勤,不得无故离校或缺席,请假应严格按照《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请假外出或在其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每周应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主动联系1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要规范,要有题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理工科类论文1.5万字左右,经管及人文社科类论文1万字左右(其中外语类5千字左右)。

2.毕业设计(论文)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各院(系)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以35位教师为宜。毕业设计(论文)应由答辩小组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师认真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评分表。

3.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严格答辩程序,逐个进行答辩,答辩时间由学生讲解10-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10-15分钟左右。答辩时既要提问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又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三者评分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424,由系负责人根据评定成绩核定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所有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要回校参加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校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统一评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和评分加以确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评分标准:

①优秀: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②良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③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④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一般,并存在个别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⑤不及格:存在明显抄袭或弄虚作假现象;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明显抄袭或弄虚作假处理按照《河海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五、评优和材料归档

1.各学院要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的5%)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每班1名)的评选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产生,也可在小组答辩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必须参加大组答辩,答辩组教师不得少于7人。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科学,写作规范,内容较好地体现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或独到见解。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严格过程管理,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要有1人成绩为优秀。

2.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上做好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推荐工作。

3.各学院要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并报送教务处。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均应包含题目、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200字左右)、正文摘录(理工科3000字左右,经管及人文社科类2000字左右)、参考文献,格式统一。以学院为单位装订成册(内容较厚可分为上、下或一、二……册),并有标明学生姓名、题目、页码的目录。

4.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评价工作以系为单位,从选题、教师状况、学生状况、答辩和成绩评定、组织管理等五个评价指标认真总结,系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各一份)报教务处汇总后归档。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明细表、任务书、中期检查表、导师意见、评阅意见、答辩意见、成绩评分表、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含计算书)及附件。

六、组织领导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l.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各院(系)、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引导学生学习《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及《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明确目的和意义,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方法和规范化要求,强调毕业设计(论文)的纪律。

2.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选题开题: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准备情况,课题落实情况,进行课题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下达到每一个学生,以及开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中期检查:各院(系)结合《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指导性意见》(河海教务[2013]29号)文件精神,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生学风、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中期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需审查所指导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能达到要求的,应延期答辩。教务处向延期答辩的学生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其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和重点审查的对象。教务处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各院(系)中期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答辩评分:答辩前各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答辩结束后各院(系)教学院长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退回有关院(系)进行整改。

七、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设备利用效率,尽可能满足学生上机要求,以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如需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参观学习,应在拟定课题时一并提出。属于专项科研课题的,调研经费由科研费中支付,属于非生产、科研课题的,可在各学院教学经费中支付,调研要就地就近,从严控制出省调研。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doc

版权所有:河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佛城西路8号 邮编:211100 电话:025-58099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