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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 2013-09-09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课题申报范围涉及 17个学科领域, 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请人可自选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 6 万元、 4 万元、 4 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9周岁( 1974年后出生);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还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应用对策研究选题(由研究内容决定),一般要求按照选题核心研究内容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应用对策研究不受理自选课题。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课题的申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各类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立项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以及列入项目清理范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中止、清理、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率低、清理项目数量比例高、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高校(单位),将实行限报。

   3)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三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二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须在 715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含活页)一式 4份(含1份原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课题申报一览表》后统一报送我处人文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峰   电话:6527

  箱:skc@hh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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