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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转】

发布时间: 2013-09-09

 

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已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基本的工程训练,培养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工程实际和科研课题,力求达到60%~80%,以促进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

2、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并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拟订工作进度。

3、各系应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审议,经系主任审定、学院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完成并在第七学期末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

二、指导老师

1、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助教(博士除外)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协助指导。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系要指定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2、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对于多人承担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应不少于5小时,每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其进展情况,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由指导教师在答辩前申报),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要有高度责任感,努力学习、虚心求教,独立工作并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要参阅一定新技术资料(文科学生要作一定社会调查),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锻炼和培养(尤其是实践和创新能力)。

3、毕业设计要有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和有关标准图纸,毕业论文要提交具有一定调查研究、论点鲜明的研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要规范,要有题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的正文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和内容、分工安排、基本思路、方案设计与分析、设计图纸、程序框图等。理工科类论文不少于1.5万字,经管及人文社科类论文不少于1万字(其中外语类不少于5千字)。

2、毕业设计(论文)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各系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以35位教师为宜。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应由答辩小组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师认真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评分表。评阅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备答辩时选用。

3、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严格答辩程序,逐个进行答辩,答辩时间由学生讲解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15分钟左右。答辩时既要提问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又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参加小组答辩的学生成绩由各答辩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评分加以确定。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评定,必须参加大组答辩,答辩组教师不得少于10人,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产生,也可在小组答辩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成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和评分加以确定。“优秀”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五、评优和资料保存

1、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选工作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是指质量优秀、有独立见解和创造性、有较大实用或学术价值的成果,各专业可推荐5%左右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写出2000-3000字摘要,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由学校审定并刊登在“毕业设计(论文)选编”中。

2、做好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评选工作(每班分别为一名),由各系统一组织评选,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工作(每二年一次),以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评价,评定优、良、合格、不合格。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说明书、计算书、图纸、文献阅读报告、论文)由学院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原件应交学院档案室保存,供师生查阅。

六、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细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之前进行工作动员。院、系领导要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

2、学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价,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七、其他方面问题规定

1、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和选题每二年更新一次[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之一]

2、外语能力要求。每位学生参阅一篇以上外文资料,用外语摘写毕业设计(论文)提要。

3、计算机能力要求。以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为目标,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服务,各学院计算中心要充分发挥设备利用效率,尽可能满足学生上机要求。

4、调研问题。毕业设计(论文)需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参观学习,应在上报课题时一并提出。属于专项科研课题,经费由科研费中支付,属于非生产、科研课题在各学院教学经费中支付,调研要就地就近,出省调研要从严控制。

5、设计(论文)资料(规范)。各系对设计(论文)资料进行调查、分析,所需哪些必备资料,对于共有资料由图书馆集中购置,对专业特有资料,由系购置,保存在系资料室。

6、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境建设。学校尽可能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创建优秀文明的毕业设计(论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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