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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

发布时间: 2014-04-10

 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本科阶段学习内容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按照基本规范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作业。

一、基本规范的内容

1.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概念准确,思路清楚,有创新点,无抄袭现象;

2)行文流畅,无错别字,格式规范;

3)所有数据、图片资料要真实可靠,不包含他人成果;

4)参考文献必需在论文中准确位置引注,文后的参考文献著录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GB7714-2005)。

2.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1)设计对象明确,设计资料完整;

2)设计方案周详,设计计算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3)图表布局合理,图面整洁,线条粗细均匀,文字注释准确,使用工程字书写,要统一为SI制;

(4)图纸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

(5)工程图纸作为论文的附件资料,可另册装订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存档。

3.软件课题要附学生参与编制的软件开发有关文档、软硬件资料(如设计说明

书、使用说明书、测试分析报告等)和有效的程序软盘,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同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译文一起存档;硬件课题对于仪器所测得的曲线等要有必要的曲线图或照片。

4.论文字数要求:

理工科类论文一般在1.5万字左右,经管及人文社科类论文1万字左右(其中外语类5千字左右)。毕业设计字数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系)把关。

5.论文书写和装订顺序:

论文用A4纸打印。

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

2)中文摘要(一般不多于500字);

3)外文摘要;

4)目录;

5)正文;

6)参考文献;

7)附图、附录。

6.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

参考《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格式参考》

二、基本规范的执行

1.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符合基本规范要求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修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

2.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基本规范由各系负责在其答辩前进行审查,要求同校内一样。

3.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是经指导教师审阅并装订好的文本,否则答辩小组有权不允许其参加答辩。

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doc

本科毕业论文规范格式(文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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